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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 --- 轉載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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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紅儲蓄險 賺被動收入 2024年08月24日

讀者李先生問:

本人與愛妻育有一子一女,任職航空公司的中級管理人員,典型的香港中產家庭。當完成了現在自住單位的按揭供款後,在努力地減少不必要開支下累積了一筆寶貴的金錢,並計劃把這筆錢作為首期,購入另一物業單位,作為長綫收租用途。可惜,近來樓價不斷下滑,屢創新低,近幾年入市的多成「蟹貨」。最近更傳出發展商向撻訂買家收取重售差價、利息、管理費等。擔心會加入負資產一族,感覺購買物業收租來賺取被動收入並不是一個好的選擇。究竟有沒有更好的選擇,既可做到舊香港年代那種收租物業的效果,一邊收租作被動收入,另一邊資產不斷的升值呢?

 

筆者相信新一代的分紅儲蓄保險應該是李先生要尋找的理想投資工具。

 

現時很多分紅儲蓄保險的供款期為2年、5年或8年不等。而大部分的分紅投資保險接受保費預繳之安排。意思即李先生可以把他辛苦儲下來的首期,選擇預繳保費之安排,一筆過放進保單裏,一次過完成供款。這樣的好處是,立刻完成所有供款責任,沒有任何供款負擔所造成的壓力。

 

反之,若果選擇購買物業單位,交了首期,之後仍有很長的時間需要去完成按揭,長時間的完成按揭還款所造成的壓力絕對不少。即使李先生選擇不作保費預繳安排去完成整個供款年期,最多也是8年,相對於20多30年的物業按揭,來得輕鬆。

 

等同投資物業收取租金

有些分紅儲蓄保險,在完成供款期後,由下一個保單周年的年尾,便可以作出提款安排。在一般而言,提取資金額是已交總保費的某個百分率。舉例,若果李先生選擇兩年供款期及作出預繳保費安排,於第二年度之保單周年年尾,即第25個月起,可每年收取總保費的5%至6%,作為被動現金流之收入。這相當於投資物業所收的租金收入。若果把這個提取現金,比喻為物業收租之租金收入,5%是相當高的。

 

隨着時光飛逝,伴隨着李先生每年從保單中收取的被動現金收入,保單中的退保價值不斷地向上增長。這個退保價值,好比是物業的市價。意思即是當退保時,可得回的金額,也相當於物業出售時所得到的金額。

 

但有一些地方是李先生選擇適當之分紅儲蓄保險時是要留意的。上文提及,每年收取的金額及退保價值當中,在某一些的分紅儲蓄計劃裏是含有不同比例的保證及非保證部分。李先生需要小心比較那個分紅儲蓄計劃最適合自己真正的需要。因篇幅所限,筆者未能逐一在此分析給李先生知道,請聯絡相熟的獨立理財顧問作進一步了解。

 

中原金融集團高級副總裁曾少雄